浙江海洋大学东海科学技术学院2018招生简章[入学须知]
浙江海洋大学东海科学技术学院 2018-07-31 08:02:13
第二十一条 学院设有王成海奖学金、东海奖学金、杨詠曼奖学金、优秀学生奖学金等奖项,同时可参加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省政府奖学金的评选。
第二十二条学院设有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专项资助经费。报到时,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持《高等学校学生及家庭情况调查表》(加盖学生家庭所在地乡镇或街道民政部门专用公章)可通过“绿色通道”直接办理入学手续。入学后,根据《浙江海洋大学东海科学技术学院学生资助办法》,学院将对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进行资格认定。经学院认定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可以通过申请国家助学金、国家助学贷款、勤工助学、困难补助等多种渠道获得资助。
第七章 附则
第二十三条根据浙江海洋大学及浙江海洋大学东海科学技术学院有关规定,新生入学学习至第四学期末,符合条件者可参与学院组织的由本院转入浙江海洋大学相关专业学习的选拔;选拔比例不超过学院该年级学生总数的2%;经选拔转入浙江海洋大学学习的学生享受公办本科生待遇,执行同级公办本科生收费标准。
第二十四条 本章程适用于浙江海洋大学东海科学技术学院2018年全日制普通本科招生工作。
第二十五条 招生咨询联系方式:
1.学院地址:浙江省舟山市定海区海院路18号;邮编:316000
2.招生热线:0580-2550022;8180821(传真)
招生网址:http://zs.zjou.edu.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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