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州职业学院2018招生简章
2018年德州职业技术学院招生章程
第一章 总则
为保证德州职业技术学院2018年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维护学校和考生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等有关文件精神,结合德州职业技术学院招生工作的具体情况,制定本章程。
第一条 本章程适用于德州职业技术学院普通高职招生工作。
第二条 德州职业技术学院招生工作贯彻“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程序、德、智、体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
第三条 德州职业技术学院招生工作接受纪检监察部门、新闻媒体、考生及其家长以及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二章 学院概况
第四条 学校全称:德州职业技术学院学校代码:13389
第五条 学校地址:山东省德州市大学东路689号邮编:253034
第六条 学校办学层次、类型:公办全日制普通高职院校
第七条 学校批准成立的时间及荣誉称号:我校是2005年经山东省人民政府批准成立、教育部备案,具有高等学历教育招生资格的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先后被评选为“国家高技能人才培养示范基地”“国家级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2015年度全国毕业生就业典型经验高校”“2017年度全国创新创业典型经验高校”等。被省教育厅确定为春季高考技能主考院校、单独招生院校、高等职业教育和技师教育合作培养院校、“3+2”职业院校与本科高校对口贯通分段培养试点院校,2016年以优秀成绩建成“山东省技能型人才培养特色名校”。
第三章 招生计划
各省分专业招生计划以各省省级招生主管部门公布为准。
第四章 组织机构
第九条 德州职业技术学院成立以校长为组长的招生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负责制定招生政策和招生计划,讨论招生工作重大事宜。
第十条 德州职业技术学院招生就业指导处是组织和实施招生及相关工作的常设机构,具体负责德州职业技术学院普通高职招生的日常工作。
第十一条 德州职业技术学院纪检委对招生工作实施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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