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北电力大学科技学院2018招生简章
华北电力大学科技学院 2018-07-31 11:11:12
2018年华北电力大学科技学院招生章程
一、学院概况
1、学校全称:华北电力大学科技学院
2、学校代码(国标):13417
3、学校地址:河北省保定市瑞祥大街282号。
4、办学类型及层次:华北电力大学科技学院是经河北省人民政府批准、教育部确认,由教育部直属国家“211工程”、“985工程优势学科创新平台”、“双一流”学科建设院校华北电力大学与河北省电力公司合作举办的本科层次独立学院。
二、组织机构及职责
1、成立由学院主要领导和有关职能部门负责人组成的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制定招生政策,确定招生规模,决定招生工作重大事宜。
2、招生办公室作为学院的常设工作机构,其主要职责是执行学院制定的招生章程和实施细则,落实招生计划,组织招生宣传和录取工作。
3、华北电力大学纪检监察部门负责对我院招生工作实施监督;招生工作接受考生、家长、新闻媒体及社会各界的监督。
三、招生计划
1、招生对象为参加全国普通高等学校统一招生考试的学生,并根据教育部当年颁布的有关文件精神执行。
2、学院根据河北省下达的招生事业计划,制定分省分专业来源计划,报河北省教育主管部门审核并报教育部备案。招生计划以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普通高校招生主管部门公布的为准。
3、按照教育部有关规定,学院预留不超过本科招生计划总数1%的计划,用于调节各地统考上线生源的不平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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