绍兴文理学院元培学院2018招生简章
2018年绍兴文理学院元培学院招生章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招生工作,确保学院招生工作顺利进行,切实维护学院和考生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以及教育主管部门的有关政策和规定,结合学院招生工作的实际,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本章程适用于2018年绍兴文理学院元培学院全日制普通本科招生工作。
第二章 学院概况
第三条 学院全称:绍兴文理学院元培学院,国标代码:13288,浙江省代码:0122。
第四条 办学地点:浙江省绍兴市群贤中路2799号。
第五条 办学层次和类型:本科,独立学院。
第六条 颁发毕业证书与学位证书名称:绍兴文理学院元培学院。
第七条 学院简介
学院成立于2000年1月,以我国近代教育家、思想家蔡元培先生的名字命名,以“修德求真,传承创新”为院训,以培养适应地方经济社会发展,具有“一种意识,两种能力”——即较强的创新意识、动手实践能力和社会适应能力的高级应用型人才为目标。
学院地处全国首批历史文化名城——浙江绍兴。地理位置优越,交通便捷,毗邻绍兴高铁站、市行政中心,区位优势明显。校园规划占地面积约1100亩。
学院拥有34个本科专业,其中,省级重点建设专业1个,省“十二五”新兴特色建设专业3个,省“十三五”特色建设专业1个。在校生8500余人。
学生科技竞赛总成绩、毕业生初次就业率、毕业生用人单位回访满意度均保持浙江省本科独立学院前列。
第三章 组织机构
第八条 学院成立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全日制普通本科招生工作,研究、制订学院招生政策。
第九条 绍兴文理学院元培学院招生办公室是组织和实施招生及其相关工作的常设机构,具体负责全日制普通本科招生的日常工作。
第十条 绍兴文理学院元培学院监察处负责对招生工作实施全程监督,确保招生工作公平、公正、公开。
第四章 招生计划与录取原则
第十一条 学院面向全国12个省(直辖市、自治区)招生。具体招生计划以各省(直辖市、自治区)招生主管部门公布为准。
第十二条 按教育部要求,实行“学院负责,各省(直辖市、自治区)招生主管部门监督”的录取体制,贯彻“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透明”的原则,德、智、体、美全面衡量,综合评价,择优录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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