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公安警察职业学院2018招生简章[入学须知]
河北公安警察职业学院 2018-07-31 13:53:41
八、录取原则
(一)实行计算机远程网上录取。
(二)录取时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在考生面试、体能测试和政治考察均合格的基础上,由学院按照教育部、省招委确定的投档比例,在专科提前批采取分数优先的方法进行录取;同分情况下,理工类比较理综成绩,文史类比较文综成绩;文综、理综出现同分的情况下,按照语文、数学、英语的顺序比较成绩。对符合加分或降分投档政策的考生,我院予以承认。
十、毕业和就业
学生修完学校规定的课程,达到规定的毕业要求,颁发省教育厅统一印制、网上电子注册的普通高等教育专科毕业证书。
按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等六部门“关于公安院校公安专业人才招录培养制度改革的意见”精神,学生毕业前参加公安部、国家公务员局组织的全国公安院校公安专业应届毕业生录警联考,合格后到公安机关工作。
十一、联系电话、网址
招生办公室电话:0311—89653269
学院网址:http://www.hebsjy.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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