遵义医学院医学与科技学院2018招生简章[入学须知]

遵义医学院医学与科技学院 2018-08-01 10:55:33

第六章 收费标准与资助

第二十二条 严格按照省有关部门批准的学费、住宿费等收费项目及标准执行。

第二十三条学院有完善的“奖、贷、勤、减、免、补”学生资助体系,新生进校时开通了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入学“绿色通道”,对贵州省农村建档立卡的贫困学生,学院均按规定标准先予减免学费3830元。

第七章 毕业(学位)证书

第二十四条 毕业颁证:凡具有学院正式学籍的学生,在规定年限内,修完教学计划规定的课程并获得学分,达到毕业要求的,发给国家承认学历的、经教育部学历电子注册的遵义医学院医学与科技学院本科毕业证书,并以此具印,对符合学位授予条件的毕业生,授予相应学位类别的学士学位。

第八章 复查

第二十五条 新生入学三个月内,学院将按照国家招生、入学及高校学生管理规定对其进行全面复查。复查合格者予以注册学籍,复查不合格者,由学院区别情况,根据相关规定予以处理,直至取消入学资格。

第九章 附则

第二十六条 学院招生办联系方式:

地 址:贵州省遵义市新蒲新区学府西路6号

邮政编码:563000

区 号:0851

联系电话:28609366

传 真:28204408

咨询电话:28204791、28205801

监督电话:28643387(兼传真)、28609366

招办网址: http://www1.mts.zmc.edu.cn/zzjg/xgb/ca02.as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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