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原科技大学华科学院2018招生简章[入学须知]
太原科技大学华科学院 2018-08-02 11:02:44
第六章 证书颁发
第二十二条 颁发毕业证书及学位证书的学校名称:太原科技大学华科学院;
对口升学颁发毕业证书及学位证书名称:太原科技大学华科学院;
专升本颁发毕业证书名称:太原科技大学华科学院专升本
第七章 收费标准
第二十三条 学费、住宿费等严格执行山西省物价局批准的收费标准。
第八章 附则
第二十四条 我院为在校学生设有多种奖助学金,用于奖励品学兼优的优秀学生;经济困难学生还可以申请国家助学贷款或参加学校提供的勤工助学等工作。
第二十五条新生入校后进行入学资格审查,凡不符合报考条件或弄虚作假者,取消入学资格。
第二十六条 本章程适用于我院普通本科招生工作,由太原科技大学华科学院负责解释。本章程若有与国家有关政策不一致之处,以国家有关政策为准。
第二十七条 联系方式
太原科技大学华科学院本科招生网:http://www.kdhk.cn/
电话:0351-6963311,6998011
传真:0351-6998013
通讯地址:太原市万柏林区窊流路66号 太原科技大学华科学院招生办
邮编:0300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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