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工商学院2018招生简章[入学须知]

四川工商学院 2018-08-02 13:44:26

18.学校设有国家奖学金(8000元/生)、国家励志奖学金(5000元/生)、国家助学金(最高4000元/生)、学校奖学金(最高1200元/生);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可到当地县(区、市)教育局学生资助管理中心申请办理“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每人每年最高8000元,同时学校根据情况提供一定的勤工俭学岗位。

19.学生在学校规定修业年限内完成教育教学计划规定的内容,考核成绩合格,获得规定学分,且德、智、体、美达到毕业要求,准予毕业,颁发教育部统一印制、网上电子注册、国家认可的由四川工商学院具印的毕业证书;对符合学士学位授予条件的毕业生,颁发四川工商学院具印的学士学位证书。

20.学校严格执行国家有关招生政策,选择政治思想素质好,业务能力强的专业人员参加招生宣传和录取工作。学校招生就业处是组织和实施招生录取工作的唯一职能部门,学校没有委托任何中介机构和个人从事招生工作,不收取任何与招生录取相关的额外费用。

七、联系方式:

咨询电话:028-87953080、38090999、87953086、

87959669、38090666、87953069(传真)

学校网址:www.stbu.edu.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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