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航空航天大学金城学院2018招生简章[入学须知]
南京航空航天大学金城学院 2018-08-03 09:27:56
第七章 有关事项
第二十五条 新生入学后,按教育部要求学校将在3个月内对新生进行全面复查,经复查不合格或身体条件不符合招生录取时专业要求者,学校将视不同情况予以处理,直至取消入学资格。
第二十六条 录取结果公布在相应省(直辖市、自治区)招办网站、本校招生网和有关媒体。
第八章 附则
第二十七条 本章程由南京航空航天大学金城学院招生处负责解释。
第二十八条 相关通讯信息:
地址:南京市江宁区禄口街道航金大道88号
邮编:211156 传真:(025)87190800
咨询电话:400-828-8123 (025)87190011
招生网址:http://jc.nuaa.edu.cn/jcz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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