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城市职业学院2018招生简章
重庆城市职业学院 2018-08-03 13:35:36
2018年重庆城市职业学院招生章程
第一章 总则
为规范招生工作,切实维护学校和考生的合法权益,确保学校招生工作顺利进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教育主管部门有关政策和规定,结合重庆城市职业学院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章学校概况
第一条学校全称:重庆城市职业学院
第二条 办学性质:全日制公办普通高等学校
第三条办学层次:高职(专科)
第四条办学地址:重庆市永川区兴龙大道1099号
第五条学校简介:
重庆城市职业学院是教育部备案,重庆市人民政府主办,重庆市教委主管,面向全国招生的全日制公办普通高等学校。迄今已有近70年办学历史。
学院设有旅游管理系、信息工程系、工商管理系、建筑工程系、基础教学部、技能培训中心、继续教育学院和国家技能鉴定所,开设旅游类、财经商贸类、土建类、装备制造类、电子信息类等23个高职专科专业,其中,央财支持专业能力提升项目2个,全国机械行业骨干专业1个,市级骨干专业3个,市级教学资源库建设项目1个、重庆市“产学研”合作试点专业1个。形成智能制造、物联网、电子商务和现代旅游服务四个专业群,其中市级以上专业建设项目8个。
第三章招生范围与类型
第六条 招生范围:已参加2018年全国普通高校招生考试报名,取得报名资格的应、往届普通高中毕业生。
第七条招生类型:针对普通高中毕业生设置“普高类”,针对普通高中艺术生设置“艺术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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