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理工工程技术学院2018招生简章[录取]
成都理工大学工程技术学院 2018-08-04 12:20:24
十一、录取规则:
1、录取原则:以公平、公开、公正为原则,以全国普通高等学校统一招生考试的成绩为依据,德智体美全面衡量,择优录取。
2、加分政策:执行国家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加、降分政策,按照加、降分以后形成的特征成绩进行录取和安排专业。
3、调档比例:①平行志愿投档:调档比例为各省默认值;②顺序志愿投档:志愿优先的原则——学院优先录取第一志愿报考我院的考生,在第一志愿录取未满额的情况下,接收后续志愿考生。4、专业分配:顺序志愿或者平行志愿投档后,专业志愿按分数优先原则录取——进档考生按投档分数和专业志愿顺序安排专业;在投档成绩相同的情况下,优先录取下列考生:①与专业相关科目分数高、②英语分数高、③具有艺体特长的考生。当考生所报专业志愿都不能满足录取时,服从专业调剂的,将其调录到招生计划尚未完成的专业;不服从专业调剂的,将予以退档。
5、美术类招生原则:文化考试和专业考试成绩均上线的基础上,在进档考生中按照专业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专业成绩相同的情况下,文化成绩高者优先录取。
6、实施新高考的四省份:浙江、天津、山东、海南,录取相关原则从其规定。
十二、根据教育部及四川省教育厅的有关规定,我校预留本科招生计划总数1%的计划,用于解决各省统考上线生源的不平衡问题。
- 高考招生简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