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阳职业学院2018招生简章[录取]
信阳职业技术学院 2018-08-04 14:10:51
第四章 招生计划与录取原则
第十四条 招生计划:以河南省教育厅发展规划处今年下达的普通专科招生计划为依据,制定我院分专业招生计划。
第十五条 录取规则:招生录取工作遵循“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程序、择优录取”的原则。
普通类专业:在省招办投入档案中,以专业按照考试总分从高到低择优录取;成绩相同的考生按语文、数学、外语成绩依次排序录取。
艺术类专业:在省招办投入档案中,以专业按照文化课分数从高到低择优录取;成绩相同的考生按专业分数从高到低录取。体育类专业参照艺术类专业录取规则执行。
对口类专业:在省招办投入档案中,以专业按照考试总分从高到低择优录取;成绩相同的考生(只对一般类专业)按公共必修课、专业基础课、专业课成绩依次排序录取。
第五章 学生待遇
第十六条 毕业文凭:学生考试与考核合格后,颁发统一电子注册的普通专科毕业证书,国家承认学历,并由省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办理就业报到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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