泉州经贸职业学院2018招生简章[录取规则]

泉州经贸职业技术学院 2018-08-05 09:51:55

(三)录取原则:

1、严格执行教育部及各生源省的有关招生政策、原则和规定,为国家公平、公正地选拔人才。

2、高职高专批次的录取,福建省的考生实行“按考生专业志愿平行投档”的模式;省外的考生按招生省份的规定实行,按照志愿清、专业清原则录取。

3、被录取新生到学院报到时,原则上不予调整专业。进校学习一学期后,若因特殊原因确需转专业、并符合学院有关转专业管理规定者,可按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向学院提出申请,按程序审核,报学院领导批准后办理。

4、执行各生源省教育考试院有关加分或降分投档政策。

5、报考我院考生的体检要求必须符合《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规定。

6、各专业招生没有男女生比例限制。

7、无外语语种限制,但非英语语种的考生报考时请慎重,我院各专业仅提供英语教学。

泉州经贸职业学院怎么样?


高考招生简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