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中医药大学翰林学院2018招生简章
2018年南京中医药大学翰林学院招生章程
高校代码:13981(国标代码) 1849(江苏代码)
高校全称:南京中医药大学翰林学院
高校性质:普通全日制民办本科
办学性质:独立学院
校址:江苏省泰州市中国医药城学院路6号, 邮政编码:225300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维护考生的合法利益,进一步规范学院的招生行为,保证2018年招生工作顺利进行,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等相关法律和教育部、江苏省教育厅的有关规定,结合学院具体情况,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学院根据教育部的要求,在招生工作中实施阳光工程,建立和完善以“六公开”为主要内容的信息公开制度,切实维护广大考生的合法权益。
第三条 学院招生工作将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全面衡量考生综合素质,择优录取,并接受考生及其家长以及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二章学院概况
第四条 学院始建于2002年3月,2005年5月教育部批准为独立学院。2010年9月,学院移址素有“文昌水秀,祥泰之州”之誉的苏中历史名城泰州市办学,与国家级医药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强劲合作,开启了学院蓬勃发展的新纪元。
第五条 学院现设有中医学、中医学(全科医学)、针灸推拿学、中西医临床医学、护理学、应用心理学、康复治疗学、中药学、药学、制药工程、药物制剂、中药资源与开发、生物制药、药事管理、国际经济与贸易、市场营销、公共事业管理(卫生事业管理)、公共事业管理(医疗保险)、财务管理、信息管理和信息系统等20个本科专业和专业方向,具有相关专业独立的学士学位授予权、高校教师资格认定权和高校教师职称自评权。
第三章 招生机构
第七条 学院设立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加强对招生工作的领导,制定我院招生工作实施办法和有关规定;学院招生办公室负责招生的日常工作。
第八条 学院纪委、监察等有关部门负责监督招生各项政策和规定的落实,确保我院招生工作的公平、公正。
第九条 学院通过南京中医药大学翰林学院招生官网发布有关招生信息及录取结果。
第四章招生计划
第十条 2018年学院招生计划以省级招生主管部门公布的计划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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