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师大历山学院2018招生简章[入学须知]

山东师范大学历山学院 2018-08-06 11:47:54

第十八条学校按照省教育厅下达的招生计划,面向山东、山西、甘肃、河南、四川、安徽等省招生。学生修满规定的全部课程,考试合格,授予山东师范大学历山学院本、专科毕业证书,对符合学位授予条件的学生授予山东师范大学历山学院学士学位证书。

第十九条奖学金:我校在校生享受国家奖学金8000 元/生/年、 省政府奖学金6000元/生/年、 国家励志奖学金5000元 /学年、省政府励志奖学金5000元/生/年
学校还设立了优秀学生奖学金。

助学金:在校生可享受国家助学金。根据家庭经济困难程度不同,分为一般困难、困难、特别困难三档,分别享受国家助学金每年2000元、3000元及4000元。奖、助学金比例占在校生总数的30%左右。

生源地助学贷款:学生可根据相关政策申请国家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学校建立了融多种形式于一体的学生奖励资助体系,帮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顺利完成学业。

第二十条学校不委托任何机构和个人办理招生相关事宜。对以山东师范大学历山学院名义进行非法招生宣传等活动的机构或个人,学校将依法追究其责任。

第二十一条本章程如果与国家法律、法规、规章和上级有关政策相抵触,以国家法律、法规、规章和上级有关政策为准。未尽事宜,按上级有关规定执行。

第二十二条本章程由山东师范大学历山学院负责解释。

学院地址:山东省青州市云门山南路9888号

邮政编码:262500

招生咨询电话:0536-3091155,3091166,3091185

网址:www.lishanu.edu.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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