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财大东方学院2018招生简章
2018年山东财经大学东方学院招生章程
第一章 总则
为保证山东财经大学东方学院2018年普通本专科招生工作顺利进行,维护学校和考生的合法权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按照教育部及山东省有关2018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的要求,结合山东财经大学东方学院普通本专科招生工作的具体情况,制定本章程。
第一条 本章程适用于山东财经大学东方学院普通本科、专科招生工作。
第二条 山东财经大学东方学院招生工作贯彻“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德智体美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
第三条 山东财经大学东方学院招生工作接受纪检监察部门的监督。
第二章 学校概况
第四条 学校全称:山东财经大学东方学院。学校代码:13999。
第五条 办学地点:山东省泰安市高新区正阳门大街66号。
第六条 办学层次:本科院校。
第七条 办学类型:普通全日制独立学院。
第八条 办学基本条件:
学校设有会计学系、国际商务系、财政金融系、工商管理系、人文艺术系、信息管理系、基础教学部7个教学系部。开设会计学、金融学、财务管理等28个本科专业(数字媒体艺术专业为新开专业)和会计、金融管理等6个专科专业,涵盖经济学、管理学、文学、艺术学、理学5大学科门类。
第九条 办学特色:
学校凭借山东财经大学的优良教育资源,与山东黄金集团大型国有企业先进的管理理念相融合,形成了“山财血脉、黄金品质”的办学理念,“高位嫁接、错位发展”,走出了一条独具特色的品牌发展之路,成为校企合作的典范。
学校不断创新人才培养机制,坚持质量第一、内涵发展的道路,逐步构建起基于“2+1+1”课程设置模式的“五位一体”的教育教学体系,即“理论教学+实践教学+素质教育+创新创业教育+心理健康教育”,全方位、立体化地培养学生高素质、应用型人才。
第三章 招生计划
第十条 山东财经大学东方学院招生计划通过各省级招生主管部门、学校招生简章、学校网站等形式向考生和社会公布。2018年学校分省招生专业和招生计划以各省教育主管部门公布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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