延安职业学院2018招生简章

延安职业技术学院 2018-08-06 15:28:31

延安职业学院2018招生简章

2018年延安职业技术学院招生章程

第一章总 则

第一条 为了进一步规范学校招生工作,维护考生合法权益,确保招生工作顺利进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教育部有关规定,制定本章程。

第二章学院概况

第二条 学校全称:延安职业技术学院

国标代码:13950

校 址:延安市宝塔区枣园路555号

招生层次:高职(专科)

办学类型: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职业院校

颁发学历证书的学校名称:延安职业技术学院

证书种类:普通专科毕业证书

第三条 学院简介:延安职业技术学院是2005年起先后由10所学校逐步合并而组建的一所全日制普通高职院校。2014年跻身陕西省示范性高职院校。2016年被列入国家优质专科高等职业院校建设单位。校园占地面积830亩(其中主校区525亩),建筑面积34万平方米。现开设涵盖石油、化工、机电、经管、师范、艺术、农林、建筑、医学及航运10个领域的38个专业,学院校内建有十大实训中心、151个实训室,校外有156个实训基地。

第三章组织机构及其职责

第四条 招生工作由学院党政统一领导,成立由院领导和有关部门负责人组成的招生委员会,重大问题由党委会议或行政会议研究决定,由招生委员会统一策划实施,保证决策的贯彻落实。

第五条 招生委员会办公室设在招就处,作为学院招生工作的常设机构,负责招生的日常工作。主要职责有:

(1)负责学院招生工作的策划和实施。

(2)组织安排单独考试招生工作。

(3)科学合理制定分省分专业招生来源计划。

(4)制定切实可行的招生工作实施方案,开展招生宣传、新生录取等各项工作。

(5)设置好学院高考录取场地,做好高职新生录取系统的建立、维护、保密、应急等工作,保证高考录取顺利进行。

(6)协助有关部门共同做好新生报到工作和录取数据库的核对工作,及时新生录取名册、个人档案等资料的移交工作。

(7)及时上报年度招生计划执行情况及下年度招生计划建议数,做好招生工作总结。

(8)进行有关招生工作的调查研究。

第四章录取范围

第六条 录取对象:参加2018年全国普通高等学校统一招生考试,成绩合格的应往届高中毕业生和参加陕西省高等职业院校单独招生考试成绩合格的“三校生”。

第七条 录取范围:陕西省、山西省、甘肃省、青海省、宁夏回族自治区、内蒙古自治区、重庆市、四川省、贵州省、江西省、广西壮族自治区。

延安职业学院怎么样?


高考招生简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