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青年职业学院2018招生简章[入学须知]
重庆青年职业技术学院 2018-08-07 11:15:35
十一、学校未委托任何中介机构或个人从事代理招生工作,有关招生事宜请直接向学校招生部门咨询,否则,出现任何后果学校将不承担责任。
十二、入学资格:根据相关规定,新生未经同意逾期不报到者视为自行放弃入学资格。入学三个月内,学院将对新生进行全面复查。复查不合格者,学院将取消其学籍。在校期间,一旦发现并查实属于高考弄虚作假的学生,学院将按照国家的相关规定进行处理,退回原籍。
十三、奖贷学金和贫困生资助管理办法:学院设立奖学金制度。符合条件的优秀考生可以申请新生奖学金;贫困学生可以通过以下渠道申请资助:申请国家助学金、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国家助学贷款及其它临时性资助。
十四、学历证书
学生在规定年限内修完教学计划规定的全部课程,成绩合格,准予毕业,颁发教育部电子注册,国家承认学历的重庆青年职业技术学院的高职(专科)毕业证书。
十五、学校在国家奖助学金资助政策外,另设奖学金制度(学校奖学金);鼓励贫困学生在生源地办理国家助学贷款,也可为贫困学生办理国家助学贷款,为特困学生提供生活补助、勤工俭学岗位等。
十六、声明
我院从未委托或授权任何单位、个人或中介机构代办招生事宜。有关招生相关问题,请直接与我院招生部门联系,否则出现任何后果,学院概不负责。
十七、监督机制
学院纪检监察部门全程参与和监督整个招生过程,监督电话:023-68315197
十八、联系方式
地址:重庆市北碚区歇马街道盐井坝1号邮编:400712
联系电话:023-68315865、68284666、68315179、68214666、68315178
网上报名地址:zsw. cqyu.edu.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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