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华新现代职业学院2018招生简章[录取]
八、录取规则
1、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
2、所有艺术类考生的文化课均须参加“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招生统一考试”,专业课则需参加当年各省(市、自治区)的专业课统考。
3、学院按照各省(市、自治区)招生考试主管部门的规定确定调档比例,调档比例一般控制在招生计划的120%以内。
4、学院认可执行各省(市、自治区)为鼓励考生德智体全面发展而制定的各项“加分投档”政策,并以投档成绩作为是否录取和专业安排的主要依据。
5、学院按程序将未完成招生计划省份的指标调至生源充足的省份。
6、学院不限制考生应试外语的语种,但新生进校后均以英语为公共必修课程。
7、学院在实行非平行志愿投档的省(市、自治区)优先录取第一志愿考生,第一志愿生源不足,可录取非第一志愿报考我院的考生,志愿之间不设志愿级差分;在实行平行志愿投档的省(市、自治区)按当地招生考试主管部门对平行志愿投档的规定执行。
8、非艺术类专业的录取规则:按照总分优先、专业志愿优先的原则,将进档范围内的考生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按第一专业志愿录取;当分数未达到第一专业志愿录取分数线时,则看是否达到第二专业志愿录取分数线,依此类推,各专业志愿之间不设级差分;在投档成绩相同时,按以下原则择优录取:一是与专业相关科目分数高的考生,二是具有体育、艺术特长的考生;当考生所有专业志愿都无法满足时,若考生服从专业调配,则依据考生成绩从高到低的原则调配到其它专业;若考生不服从调配,则作退档处理。
9、艺术类专业的录取规则:专业考试成绩和文化考试成绩均达到生源所在省(市、自治区)招生考试主管部门统一划定的录取分数控制线的进档考生,按专业成绩由高到低录取。若专业考试成绩和文化考试成绩都相同,则按语文、数学、英语成绩顺序择优录取。
10、录取过程中若出现分类计划、专业计划不平衡,学院可根据生源情况进行计划调整。
11、学院所有专业均无男女比例限制,且对往届毕业生与应届毕业生同等对待。
12、学院对考生的身体健康状况要求,按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联下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其中,报考空中乘务专业的考生应符合以下要求:年龄在17~20周岁,身体健康,无传染病,身体裸露部位无纹身、无疤痕,相貌端庄,气质佳,男生身高在1.73~1.85米,女生身高在1.63~1.75米,矫正视力在0.8以上,无色盲、色弱和斜视。美术类专业限制色盲、色弱考生。
13.录取结果由各省(市、自治区)招生考试主管部门向社会公布,学院也通过官网(www.schxmvc.com.cn)公布录取结果,考生还可以通过学院招就处咨询电话进行查询。
14、新生入学后,学院将在三个月内进行复查;复查不合格者,学院将根据教育部有关规定予以处理,直至取消入学资格,退回原籍;复查合格者,按教育部有关规定进行学籍注册。
九、自我约束机制
1、学院成立以书记、院长为组长,各职能部门为成员的招生录取工作领导小组,加强对招生录取工作的领导与管理。全过程由学院纪检部门参与、实施监督,并主动接受四川省教育厅、四川省教育考试院和社会各界的监督。
2、学院招生录取工作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原则,和程序规范、自我约束、社会监督的原则,严格实施招生“阳光工程”。
3、我院招生录取工作没有委托任何中介机构。
十一、联系方式
招生咨询电话:028—84811011 传真:028—84811022
监督电话:028—84811058网址:www.schxmvc.com.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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