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药品食品职业学院2018招生简章[入学须知]
山东药品食品职业学院 2018-08-07 14:33:05
第三十条学生因故退学的,将根据学生实际学习时间按月计退剩余的学费和住宿费(学习时间按每年10个月计算)。
第六章奖贷措施
第三十一条 学院已形成健全的奖励优秀学生和资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机制,建立了包括奖、贷、减、助、补等多措并举的资助体系。对于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学院积极帮助新生申请国家助学贷款,并为学生提供勤工助学岗位,学院设有“绿色通道”以保证贫困新生顺利入学。
第七章附则
第三十二条颁发学历证书的学校名称:山东药品食品职业学院,证书种类:普通高等教育专科学历证书。
第三十三条 学院不委托校外人员或社会机构代为发布招生广告或代理招生,不安排校外人员协助发布招生宣传资料。对以山东药品食品职业学院名义进行非法招生宣传等活动的机构或个人,学院保留依法追究其责任的权利。
第三十四条 本章程以国家法律、法规、规章和上级有关政策为依据。
第三十五条 本章程由山东药品食品职业学院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
第三十六条 联系方式
通信地址:威海高技术产业开发区科技新城和兴路西首
邮政编码:264210
学院网址:www.sddfvc.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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