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软件职业学院2018招生简章[录取]
福州软件职业技术学院 2018-08-07 16:45:57
第四章录取要求
第七条各专业考生的体检均按教育部及各省有关部门制定的实施意见执行。如有身体条件不符合所报读专业要求的,可调整到近似的专业录取。
第八条考生报考各专业外语不限语种,但学生入学后外语统一修读英语。
第九条各专业男女生比例无限制。
第五章录取原则
第十条学院根据国家下达的招生指标,执行教育部规定的“学校负责,招办监督”的录取原则。
第十一条按国家及各省高考招生的规定和程序,以及投档的分数线,择优录取。实行平行志愿录取的省份,按照“分数优先,遵循志愿”录取原则进行投档录取。福建省按专业志愿平行投档录取模式
第十二条在确定考生专业上按照志愿优先的原则,不设立专业间分数级差。
第十三条在确定录取和选择专业方面,承认各省的加分和降分录取规定。
第十四条根据各省有关降分录取的规定,我院在录取时出现生源不足情况下,可在批次录取分数线下降分录取。
第十五条报考艺术类美术类专业的福建省考生,实行专业平行志愿投档模式。综合成绩参考福建省普通高校艺术类专业招生录取原则的综合分折算方法。
第十六条其他照顾政策按照国家教育部及各省招生工作的有关规定执行。
第十七条具体的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以当地招生主管部门公布的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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