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中医专2018招生简章[入学须知]

四川中医药高等专科学校 2018-08-07 17:04:55

第八条 奖学金、助学金及贷款情况

学校建立了完善的“奖、贷、助”多元化资助体系,包括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新生入学奖学金、社会奖学金、国家助学金、社会助学金、学校贫困生相关资助、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等,各项标准按文件要求严格执行。

第九条 监督机制

学校录取工作接受考生、家长和上级教育主管部门的监督。

学校纪检监察处监察录取工作全过程。

3.考生申诉电话:0816-2385109。

第十条 学校未委托任何中介机构或个人进行招生录取工作,不收取国家规定外的任何费用。凡以我校名义进行非法招生宣传等活动的中介机构或个人,学校将保留依法追究其责任的权利。

第十一条 本章程未尽事宜,按照国家招生政策执行。

第十二条 本章程以教育厅审定、公布为准。本章程自发布之日起执行,由学校招生就业处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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