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艺术传媒职业学院2018招生简章[入学须知]
北京艺术传媒职业学院 2018-08-08 11:44:38
第四章毕业与就业
第十二条考生毕业将获得我院颁发的国家承认学历普通高等专科毕业证书。
第五章附则
第十三条学费标准按照北京市教育委员会批复的收费标准执行(详见招生简章)。
第十四条本《章程》由学院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自2018年5月起执行。
第十五条咨询热线及地址
学校网址:http://www.bjamu.cn
咨询电话:010—58714111、58714113、58714028
传真:010—662407073
联系部门:北京艺术传媒职业学院招生办公室
地址:北京市海淀区聂各庄东路10号 邮编:10019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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