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东海职业学院2018招生简章[入学须知]
厦门东海职业技术学院 2018-08-08 13:55:27
八、收费、退费
(1)学费:按《福建省物价局关于核定厦门东海职业技术学校2008年收费标准问题的复函》(闽价费[2008]165号)核定的标准收费,具体学费按照当年物价局批复文件为准收取。
(2)住宿费:我校学生实行集中住宿管理,每生每年住宿费1500元。
(3)教材费:预收550元,根据实际结算,多还少补。
(4)生活用品、军训服装等代办费:预收600元,根据实际结算,多还少补。
(5)退费办法:学生因转学、退学等原因终止学业的,其代办费按实结算,学费和住宿费按《福建省民办教育收费管理实施细则》(闽价【2006】费154号)的规定办理。
九、奖学、助学
(一)奖学金
(1)国家奖学金:学费8000元/生/年;
(2)国家励志奖学金:学费5000元/生/年;
(3)东海学院奖学金:
特等奖学金、一等奖学金、二等奖学金、三等奖学金。
(二)国家助学金
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来校报到后,可申请国家助学金,2500元/生/年;
其中被评为特困生的,每生每学年4000元(需要提供县级贫困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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