菏泽家政职业学院2018招生简章[录取]

菏泽家政职业学院 2018-08-09 14:10:32

第四章 新生录取

第十二条菏泽家政职业学院招生计划通过各省级招生主管部门、学院招生简章、学院网站等形式向考生公布。

第十三条学院按照省级招生主管部门规定的投档比例调阅考生档案,具体比例由各省(市)招生主管部门确定。

第十四条按教育部要求,实行学院负责,招办监督体制,按考生德、智、体三方面公平、公正的原则,择优录取。

第十五条各专业录取外语语种不限,助产专业只招女生,其它专业男女比例不限.

第十六条对考生体检身体健康要求,执行《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文件规定。报考空中乘务和高速铁路客运乘务专业应符合以下条件:

1.五官端正,身材匀称,形象佳、皮肤好;

2.身体健康,无传染病史,身体裸露部位无纹身无明显疤痕,双眼视力正常,无色盲无色弱无斜视;

3.无明显的“O”型和“X”型腿,无违法违纪记录;

4.男生身高4325px-4625px(高速铁路客运乘务4250px-4575px ),女生身高4075px-4300px(高速铁路客运乘务4000px-4325px)

5.体重(kg):[身高(cm)-110]±[身高(cm)-110]×10%。

第十七条录取方式

在省级招生主管部门统一组织下,实行远程网上录取。

第十八条录取批次

专科批次,“3+2”对口贯通分段培养录取批次按山东省有关文件执行,其他省录取批次按照生源所在省招生主管部门的规定执行。

第十九条录取原则

(一)严格按照教育部的政策和各省区招生考试院划定的录取分数线执行。

(二)对实行平行志愿的省区,执行“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原则录取;对未实行平行志愿的省区,按照考生报考我院的志愿先后录取,既先录取本校第一志愿的考生,若第一志愿不满时再录取第二志愿的考生。

(三)在确定录取资格时,学院认可生源所在省普通高校招生有关加试科目成绩加分或降分投档的有关政策。

(四)单独招生考试及录取执行《菏泽家政职业学院2018年单独招生章程》及教育部、山东省教育招生考试院相关规定。

(五)录取结果的公布渠道:学院网站(http://www.hzjzxy.com),招办咨询电话,录取通知书等渠道向社会公布。

(六)学院根据考生提供的通信地址,用特快专递寄发录取通知书。

第五章 其它

第二十条入学体检

新生入校后,学院按照教育部的有关规定进行入学体检,对体检不合格的学生,取消入学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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