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铁道职业学院2018招生简章
辽宁铁道职业技术学院 2018-08-09 15:02:57
2018年辽宁铁道职业技术学院招生章程
1.高校名称(全称):辽宁铁道职业技术学院
2.办学地点及校址:辽宁省锦州市凌河区松坡里129号
3.办学类型:普通高等学校(公办高等职业技术学校)
4.办学层次:高职
5.办学形式:全日制
6.主要办学条件:校园占地面积13.71786万平方米(约合205.7亩);生均教学行政用房面积9.1平方米;生均宿舍面积6.7平方米;生师比19.2:1;专任教师325人,其中具有副高级职务教师占专任教师的比例为30.5%,具有研究生学位教师占专任教师的比例为43.1%;教学科研仪器设备总值5915.5万元,生均教学科研仪器设备值8466.2元;图书28万册,生均图书40.1册。
二、招生计划特别说明
1.招生计划分配原则和办法
分省计划:主要面向中西部地区安排招生名额,并根据我校毕业生就业情况向全国各铁路局运营所覆盖的相关省(区、市)安排招生名额。
分专业计划:根据我校毕业生主要就业单位(全国各铁路局、地方铁路公司、国企铁路运输公司、城市轨道交通运营企业)的专业需求经学校招考委研究确定招生专业并制定分专业招生计划。
2.经批准有语种限制的专业及允许招生的语种:招生专业无语种限制。
3.有男女生比例要求的专业及限制比例: 男女生比例不限。
学校招生计划按照省教育厅核准的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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