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沂职业学院2018招生简章
2018年临沂职业学院招生章程
第一章 总 则
为保证临沂职业学院2018年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维护学院和考生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及我省的有关规定,制定本章程。
第一条 本章程适用于临沂职业学院普通高职招生工作。
第二条 临沂职业学院招生工作贯彻“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程序,德、智、体、美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
第三条 临沂职业学院招生工作接受纪检监察部门、新闻媒体、考生、学生家长以及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二章 学院简介
第四条 学院基本信息
学院全称:临沂职业学院
学院代码:14195
学院地址:山东省临沂市罗庄区湖东路63号
邮政编码:276017
办学层次:高职(专科)
办学类型:公办普通高等职业学院
学院批准成立时间:2008年3月25日经山东省人民政府批准成立(批准文号为鲁政字[2008]78号),2008年4月8日在国家教育部备案。
第五条 办学基本条件
第三章 组织机构
第六条 临沂职业学院成立以学院主要领导为组长的招生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负责制定招生政策和招生计划,讨论决定招生工作重大事宜。
第七条 临沂职业学院招生办公室是组织和实施招生及其相关工作的常设机构,具体负责临沂职业学院普通专科招生的日常工作。
第八条 临沂职业学院纪检委负责对招生工作实施监督,严格执行教育部招生工作“六不准”“十严禁”“十公开”要求。
第四章 招生条件和录取规则
第九条 按教育部要求,实行学校负责、各省教育招生考试院监督的体制,按考生德、智、体三方面公平、公正、择优录取。学校在招生录取和安排专业时,相同条件下优先考虑高中学业水平考试、外语听力成绩高的考生。
第十条 外语语种要求:语种不限,入学后小语种不能组班的改为英语。
第十一条男女比例:报考各专业不限男女比例。
第十二条身体健康要求:按照《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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