枣庄职业学院2018招生简章[录取]
第十五条 录取方式:
(1)实行远程网上录取。
(2)山东省内口腔医学专业按专业计划进行录取。对于第一志愿报考口腔医学的进档考生,按“分数优先”的原则进行排序,当投档人数超过计划人数时,划定专业录取分数线。达到专业录取分数线的考生将录取到口腔医学专业;达不到专业录取分数线的考生将录取到其他所报专业志愿,如果没有填报其他专业志愿又不服从调剂的考生,将予以退档。新生入学后,其他专业考生不准转入口腔医学专业。
空中乘务专业招生要求:男生身高4250px—4625px、女生身高4050px—4375px,体重(kg):[身高(cm)-110]±[身高(cm)-110]×10%,五官端正,形象好,气质佳,肤色好,身材匀称、健康,面部和手、臂等裸露部位无明显疤痕,无纹身、无明显“X”型“O”型腿、走路无明显内八、外八现象,无精神病史、无癫痫病史、无传染病史,口齿清楚,普通话基础良好,无违法记录。
其它专业根据招生计划,采取分数优先的原则分配专业。对实行平行志愿的省份,执行相关省份的投档规定,按“分数优先,遵循志愿”原则接受投档,第一次填报志愿的投档考生不足时,从高分到低分录取征集志愿考生。对未实行平行志愿的省份,按照“志愿优先,从高分到低分录取”的原则录取,先录取第一志愿报考本校的考生,第一志愿投档考生不足时,再录取第二志愿考生,以此类推。若一、二志愿征集志愿均不能满足招生计划,可从服从调剂的考生中进行录取。
学校在招生录取和安排专业时,夏季高考考生分数相同的条件下优先考虑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高的;春季高考考生分数相同的条件下优先考虑技能考试成绩高的。
(3)山东省外考生录取规则:按照各省教育考试院公布的2018年招生录取工作意见执行。
(4)录取通知书由学院邮寄给考生本人。
第五章招生专业及计划
第十六条 学院2018年各招生专业层次为专科(高职)。
各省分专业招生计划和各专业相关报考要求以各省招生考试主管部门公布为准。
第十七条 学院招生计划通过省级招生主管部门网站、各省普通高校招生填报志愿指南、学院网站、学院招生简章等渠道向社会公布。
- 高考招生简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