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枫林涉外经贸职业学院2018招生简章[入学须知]
江西枫林涉外经贸职业学院 2018-08-09 15:57:07
五、毕业证书颁发
学生修业期满后,经考试、考核合格,综合德智体美等相关要求,准予毕业,颁发国家承认的普通高等教育专科毕业证书。
六、奖助贷情况
取得学院专科学籍的考生,享受公办院校学生同等待遇,即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贫困助学金及学院提供的相关贫困补助金、相关勤工俭学岗位等。
八、招办联系方式
电 话:0792-30536663053555 3058252
传 真:0792-3058008
邮 编:330321
网 址:http://www.fenglin.or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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