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科创职业学院2018招生简章[入学须知]
重庆科创职业学院 2018-08-09 16:21:34
第六章 新生报到
第十六条 新生按学校录取通知书规定的报到时间到学校报到。按照教育部的相关规定,未经录取学校同意,逾期不报到的视为自行放弃入学资格。
第七章 毕业证书颁发
第十七条学生在规定年限内修完教学计划规定的全部课程,成绩合格、符合毕业条件的,学校颁发国家承认、经教育部电子注册的重庆科创职业学院普通专科毕业证书。
第八章 助学措施
第十八条在校学生均可申请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和学校奖学金。
第十九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可申请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未试点省市除外)、国家助学金、企业助学金、特困补助,也可申请参加学校组织的勤工助学活动。
第二十条国家资助政策详见《高等学校学生资助政策简介》。
第九章 附则
第二十一条学院不委托任何中介机构和个人代办招生事宜,有关招生录取工作,考生或家长可直接与我校招生办公室联系。否则,产生的任何后果,学院不承担任何责任。
第二十二条联系方式。
学院咨询电话:(023)49508777 49508222
学院监察电话:(023)49841169
学院学院网址:www.cqie.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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