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夷山职业学院2018招生简章
2018年武夷山职业学院招生章程
第一章 总则
为认真贯彻实施高校招生“阳光工程”,依法规范招生工作,维护学校和考生的正当权益,保证招生工作正常顺利进行,依据《国务院关于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国发〔2014〕35号)、《教育部关于做好2018年普通高校招生工作的通知》(教学〔2018〕2号)及招生考试工作其他相关文件,结合学校实际,特制定本章程。本章程适用于武夷山职业学院普通高等教育专科招生工作。
第二章学校概要
第一条学校名称 武夷山职业学院(全国代码:14116)
第二条主管部门 福建省教育厅办学类型 民办全日制普通高等职业院校
第三条学校地址 福建省武夷山市武夷大道36号
第四条办学层次 高职(专科)
第五条颁发毕业证书学校名称 武夷山职业学院
第三章 招生机构
第七条 学校招生工作领导机构 由校领导与有关部门负责人组成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全面领导学校的招生工作,下设招生办公室和招生委员会。
第八条 学校招生办负责处理日常工作。招生委员会由校领导、教师、学生及校友代表组成,在制定招生计划、确定招生政策和规则、决定招生重大事项等方面起到民主管理和监督作用。
第四章 招生计划和有关专业录取要求
第九条 学院2018年度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以各省教育考试主管部门公布为准。招生计划通过相关省级招生主管部门、学校招生简章、学校网站等形式向考生公布。
第十条 学校根据生源的情况,按各省有关规定对招生计划进行相应调整。
第十一条 学校对考生体检要求按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有关补充规定执行。其中空中乘务、高速铁路客运乘务专业要求: 女:身高160-174CM;男:身高170-184CM。身体匀称、五官端正、无明显疤痕、无纹身、无明显内外八字、无色盲色弱、无活动的急性或慢性疾病,无传染性疾病,肝功能正常。
第十二条 学校主要以英语作为基础外语安排教学。本校公共外语课及相关专业课不具备非英语语种开设条件,请非英语语种的考生谨慎填报。
第十三条 学校所有专业无男女生录取比例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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