烟台汽车工程职业学院2018招生简章[入学须知]
烟台汽车工程职业学院 2018-08-10 10:06:14
第二十二条为激励学生勤奋学习,积极进取,奋发向上,培养德、智、体、美等方面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合格建设者,学院设立学生奖学金评审制度。
第二十三条 学生奖学金分外设奖学金和院设奖学金: 外设奖学金指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或个人在学院设立的奖学金,其中由社会团体、人士专为我院特困生设立的奖、助学金每年20多万元;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省政府奖学金、国家助学金制度的评审条件按财政部、教育部相关文件规定执行。院设奖学金分为优秀学生奖学金和单项奖学金。
第二十四条“绿色通道”制度:新生入校期间学校开通“绿色通道”,经济特困生持乡(镇)以上政府出具的家庭贫困证明,可现场申请缓交学费并办理入学手续。另外,对家庭经济特别贫困的学生,根据情况减免学费。
第七章 学历证书颁发
第二十五条颁发学历证书的学校名称:烟台汽车工程职业学院。颁发证书的种类:普通高等教育专科学历证书。
第八章 其 他
第二十六条学校不委托任何机构和个人办理招生相关事宜。对以烟台汽车工程职业学院名义进行非法招生宣传等活动的机构或个人,学校保留依法追究其责任的权利。
第二十七条本章程若有与上级有关政策不一致之处,以国家和上级有关政策为准。
第二十八条本章程未尽事宜,按上级有关规定执行。
第二十九条联系方式:
招生联系电话:0535—6339001 6339002 6339003
传真:0535-6476889
学院网址:http://www.ytqcvc.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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