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口科技职业学院2018招生简章[录取]

周口科技职业学院 2018-08-10 10:36:39

第四章 录取

第十条 周口科技职业学院招生计划以各省教育厅(教委)、省级招办公布为准。

第十一条 在高考成绩达到同批次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的考生中,学院按照省招生部门规定的投档比例调阅考生档案,具体比例由各省(市)招生主管部门确定。

第十二条 按教育部要求,实行学校负责,招办监督体制,按考生德、智、体三方面公平、公正、择优录取。

第十三条 外语语种要求:不加试口语,专业语种不限。

第十四条 男女比例:报考各专业不限男女比例。

第十五条 对考生体检身体健康要求:执行《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文件规定。

第十六条 录取具体方式:

1、录取工作在河南省招生办公室的领导下,实施网上远程录取,严格按照省定分数线从高分到低分录取。

2、按报考我院的专业志愿优先的原则确定专业。

若第一专业志愿考生满足某专业计划,则本专业不再录取第二、三专业志愿考生;若第一专业志愿考生不满足某专业计划,则录取第二专业志愿考生,依此类推。

3、在确定录取资格时,考生的各种加分、降分情况均计入总分,无单科成绩要求。

4、限“体育专业测试合格考生”报考的专业仅招收取得《全省体育专业测试合格证》的考生,录取按教育部和省招生考试院有关规定执行。

5、录取结果的公布渠道:招办咨询电话,学院招生信息网,录取通知书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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