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建筑职业学院2018招生简章
辽宁建筑职业学院 2018-08-10 10:50:30
2018年辽宁建筑职业学院招生章程
一、学校自然情况说明
1.学校全称:辽宁建筑职业学院
2.办学地点及校址:分南北两个校区
南校区地址:辽宁省辽阳市白塔区八一街11号
南校区专业如下:
建筑工程技术、建设工程监理、道路桥梁工程技术、工程测量技术、市政工程技术、供热通风与空调工程技术、建筑智能化工程技术、建筑电气工程技术、给排水工程技术、建筑装饰工程技术、建筑室内设计、建设工程管理、建设项目信息化管理(BIM应用技术)、工程造价、建筑经济管理。
北校区地址:辽宁省辽阳市白塔区青年大街24号
北校区专业如下:
软件技术、计算机网络技术、移动应用开发、大数据技术与应用、应用电子技术、电气自动化技术、机械制造与自动化、数控技术、工业机器人技术、地下与隧道工程技术(盾构施工)、智能控制技术、电子商务、市场营销、物流管理、会计、审计、财务管理、统计与会计核算、酒店管理、旅游管理。
3.办学类型:普通高等学校(公办)
4.办学层次:高职
5.办学形式:全日制
主要办学条件:
校园占地面积35.8523万平方米(约合537.5亩);
生均教学行政用房面积11.3平方米;生均宿舍面积5.4平方米;
生师比17.5 ;专任教师519人,其中:具有副高级职务教师占专任教师的比例为44.5%,具有研究生学位以上教师占专任教师的比例为49.5%。
教学科研仪器设备总值8256.2万元;生均教学科研仪器设备值7659.2元;
图书51.3万册;生均图书47.6册。
二、招生计划特别说明
1.经批准有语种限制的专业及允许招生的语种:学校外语教学使用英语,其它语种考生慎报。
2.有男女生比例要求的专业及限制比例:无男女生比例限制。
3.学校招生计划按照省教育厅核准的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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