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电讯职业学院2018招生简章[入学须知]
第六章 奖、贷学金及困难学生资助措施
第十四条 按国家相关资助政策规定,在校学生可享受:国家奖学金学费8000元/生/年;
国家励志奖学金学费5000元/生/年;
其中:一等助学金4000元/年、二等助学金3000元/年、三等助学金2000元/生/年;
此外还设立了学院奖学金与助学金。1、学习优秀奖:一等奖每人1000元;二等奖每人800元;三等奖每人500元。2、竞赛活动优秀奖学金:用于奖励参加院、省(市)、全国组织的竞赛活动中取得突出成绩,为学院争得荣誉的学生。获得全国竞赛活动一、二、三等奖者,分别奖励10000元、8000元、6000元;获得省(市)竞赛活动一、二、三等奖者,分别奖励5000元、3000元、1000元;获得院竞赛活动一、二、三等奖者,分别奖励500元、300元、200元。3、社会公益奖:奖励见义勇为、为社会公益事业做出突出贡献的学生。学院助学金:一等2000元/生/年;
二等1500元/生/年;
三等1000元/生/年;
4、优秀毕业生奖学金:全优生每人奖励10000元;优等生每人奖励3000元。
第十五条对符合相关规定条件的贫困生,可办理生源地贷款;对优秀特困学生可给予困难补助和优先安排勤工助学。
第七章 入学及复查
第十六条 被我院录取的新生,应在学院规定的期限内到校办理入学手续。因故不能按期入学者,应向学院请假。未请假或请假逾期一周者,视为放弃入学资格。新生入学后,学院将按照国家招生规定对其进行复查。复查不合格者,学院将取消学籍,退回生源地。
第八章 附则
第十七条 我院不委托任何单位和个人代办招生事宜,有关招生录取问题,请直接与学院招生处联系,否则出现任何后果,学院概不负责。
第十八条 招生咨询电话:023—85551282、85552347、85552345、85560130.
学校网址:www.cqdxxy.com.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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