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安防科技职业学院2018招生简章[入学须知]

厦门安防科技职业学院 2018-08-11 10:27:16

严格遵守“专款专用,不得盈利”的原则,每学年按实际发生额结算一次,毕业前余额退还。

4、退费办法:

凡各种原因退学的学生,按《福建省民办教育收费管理实施细则》(闽价【2006】费154号)的文件精神给予清退:

(1)缴费后未入读的,学年的学费和住宿费按收费标准的90%予以清退。

(2缴费后入读未满一个月的,学年的学费和住宿费按收费标准的80%予以清退。

(3)缴费后入读超过一个月至一个学期(含读完一个学期)的,学年的学费和住宿费按收费标准的50%予以清退。

(4)缴费后入读超过一个学期的,学年的学费和住宿费不予清退。

(5)开除学籍的,学年的学费和住宿费不予清退。

第六章附则

第二十五条 录取结果公布渠道

1、邮政特快专递(EMS)或邮政挂号信邮寄录取通知书;

2、厦门安防科技职业学院网站(http://www.xmafkj.com)公布;

3、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高校招生办公室向考生和社会发布高考录取信息的各种渠道。

第二十六条 联系方式

凡志愿报考我校的考生,可通过上网的方式查阅我校办学情况和有关招生资讯。

学校地址:福建省厦门市翔安区翔安南路3000号。

邮政编码:361102

招生办咨询电话:0592-7762777,7762778,7762779(早上8:00—晚上10:00)

招生办传真:0592-7762779 微信公众号:xmafkjx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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