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地质工程职业学院2018招生简章
辽宁地质工程职业学院 2018-08-11 11:04:23
2018年辽宁地质工程职业学院招生章程
一、学校自然情况说明
1.学校全称:辽宁地质工程职业学院
2.办学地点及校址:辽宁省丹东市振兴区接梨树大街1号
3.办学类型:普通高等学校(公办高等职业技术学校)
4.办学层次:高职
5.办学形式:全日制
6.主要办学条件:校园占地面积40.1万平方米(约合601.7亩);生均教学行政用房面积37.4平方米;生均宿舍面积14.2平方米;师生比17.9;专任教师162人,其中具有副高级职务教师占专任教师的比例为37.7,具有研究生学位教师占专任教师的比例为59.3;教学科研仪器设备总值7149万元,生均教学科研仪器设备值23810.3元;图书18.3万册,生均图书60.9册。
二、招生计划特别说明
1.招生计划分配原则和办法:在国家方针政策的指导下,遵循上级主管部门的宏观指导,实行总量控制,按照稳定规模、调整结构、提高质量、注重效益的原则,以为辽宁地方经济建设和地勘行业发展服务为己任,立足辽宁本省、兼顾周边省份、满足其他地区需求,围绕市场人才需求情况分配我院目前开设专业的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
2.经批准有语种限制的专业及允许招生的语种:各专业不限制考生外语语种,学校外语课程只安排英语教学,其他语种考生慎报。
3.有男女生比例要求的专业及限制比例:无
学院2018年招生计划按照省教育厅核准的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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