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幼师2018招生简章[入学须知]
四川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 2018-08-12 10:14:32
第二十二条 新生入学:新生凭我校颁发的录取通知书,在规定时间内,带上准考证、考生身份证到校报到,若不能按时到校报到须向我校招生就业处办理请假手续,否则,按自动放弃入学资格处理。
第五章 其他
第二十三条 为帮助学生顺利完成学业,确保每位学生不因家庭经济困难而辍学,学校给学生提供多种奖学金、助学金和政策帮扶:
①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按国家相关政策执行。
②国家奖学金、助学金,按教育部、财政部规定执行。
③学校设奖学金、助学金、勤工助学岗位。
④其他政策性的学费减免措施。
第二十四条 收费标准:学校严格按四川省物价局和四川省教育厅核定的收费标准对学生收取学杂费和住宿费。
第二十五条 本章程若与国家法律、法规及上级有关政策相抵触,以国家法律、法规及上级有关政策为准。
第二十六条 本章程由四川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招生就业处负责解释。
第二十七条 联系方式
咨询电话:(0816)3599571 3598039 3661357
传真:(0816)3662588
网址:www.scyesz.edu.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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