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轻工职业学院2018招生简章
重庆轻工职业学院 2018-08-12 11:11:33
2018年重庆轻工职业学院招生章程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 重庆轻工职业学院属重庆市教育委员会主管的民办普通高职专科学院。
第二条 为确保我院2018年招生工作的公平、公正、公开,规范招生行为,维护考生合法权益,根据教育部、重庆市教委和重庆市大学中专招生委员会的相关规定,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章学院概况
第三条 学院名称
重庆轻工职业学院(院校代码 14368)。
第四条 学院性质
全日制民办普通高职专科学校。
第五条 办学层次高职(专科)
第六条 学院批准成立时间和批准单位
我院是2011年,经重庆市人民政府批准、教育部备案的全日制普通高职专科学院。
第七条 毕业证书颁发
学生在规定年限内修完教学计划规定的全部课程,成绩合格,准予毕业,颁发经教育部网上电子注册的重庆轻工职业学院全日制普通高职专科毕业证书。
第八条 办学基本条件
重庆轻工职业学院是一所重庆市属全日制普通高职院校。学院坐落于重庆市经济强区九龙坡区含谷镇,与重庆大学城比邻。重庆轻工职业学院承袭人民教育家陶行知“教人求真”、“学做真人”的治学旨趣,形成了“教学求真,知行合一”的校训,确立了“以陶行知文化为基,以人为本,产学合作,质量立校,双证融通,特色发展”的办学理念。
第三章组织机构和人员
第九条 重庆轻工职业学院设立招生委员会,负责制定招生政策,确定招生计划,讨论决定招生重大事宜。招生委员会由院领导、相关部门负责人组成。对招生工作实施全过程监督。
第十条 重庆轻工职业学院招生办公室是学院组织和实施招生工作的常设机构,具体负责招生的日常工作。
第四章招生专业、计划及录取
第十一条 招生区域
2018年,面向重庆、四川、贵州、甘肃等省份招生,具体招生计划以各省市招办公布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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