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艺术工程职业学院2018招生简章[助学政策]
重庆艺术工程职业学院 2018-08-12 15:02:31
第七章 奖贷学金、学费及住宿费
第二十五条 按国家和学院有关规定,符合条件学生可申请获得以下奖助:
(一)学院约30%学生可获8000元/生/年;
、5000元/生/年;
、4000元/人? 年、3000元/生/年;
、2000元/生/年;
等档次国家奖助学金外,还开通了困难学生入学“绿色通道”。
学院设立了“院长奖学金”,“董事长奖学金”,投资方“港鑫奖学金”,企业家叶东、李闯个人奖学金,重庆宗申、重庆隆金宝、重庆双菱等企业联合设立了“重艺筑梦、捐资助学”校企合作奖学金。
(二)当年录取的家庭经济困难的新生,入学前凭录取通知书,可在已经开通生源地信用贷款的家庭所在市(县、区)教育行政管理部门下属的学生资助管理中心申请办理生源地信用贷款。(以上各项具体评发政策按教育部和学院文件规定执行)。
(三)对当年录取的各大类(文、理、艺术)高考成绩排前两名的新生实行学费减、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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