延边职业学院2018招生简章[入学须知]

延边职业技术学院 2018-08-13 10:48:19

第五章 录取说明

第十一条专业培养对外语的要求

各专业统考外语语种不限。

第十二条批准的招收男女生比例的要求

各专业男女不限。

第十三条 经批准的身体及健康状况要求

执行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制订并下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相关补充规定。

第十四条录取规则

1、投档比例,按照顺序志愿投档的批次,学校调阅考生档案的比例原则上控制在120%以内。按照平行志愿投档的批次,调档比例原则上控制在105%以内。如生源省份投档比例有特殊规定、按生源投档比例要求执行。

2、依据国家教育部新颁布的本年度《教育部关于做好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通知》精神,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综合衡量德智体美,择优录取。

3、根据考生报考人数优先录取第一志愿的考生,如第一志愿未完成招生计划,依次录取后续志愿考生。

4、对进档考生的专业安排,实行专业清办法予以录取,即A、对于进档考生,根据考生专业志愿,按照高考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B、对于进档考生,第一志愿不能满足的考生,按其第二专业志愿录取,仍不能满足的按其第三专业志愿录取,以此类推,当某考生所有专业志愿均不能满足时,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将其调录到录取未满计划的专业,若不服从专业调剂,给予退档处理。C、同等条件下,专业相关科目成绩高者优先录取,如志愿、分数皆相同的情况下,文史类依次按考生的语文、外语、文综、数学的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录取;理工类依次按考生的数学、外语、理综、语文的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录取;如个别专业生源计划不足时,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按成绩随机录取到计划未满专业;对所报志愿未被录取且不服从调剂的考生,做退档处理。

5、对享受政策性加分或者降分投档的考生,按所在省(市、区)招生考试机构的规定投档,在专业录取时按投档分数进行排序,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第十五条 联系方式

学校网址:www.ybvtc.com

通讯地址:吉林省延吉市站前街875号(火车站往北200米道西)

联系电话:0433-2215850

联系人:刘丽艳

第十六条此章程由学校负责解释,本章程无特别要求及未尽事宜,按照国家招生政策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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