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汽车职业学院2018招生简章[入学须知]
四川汽车职业技术学院 2018-08-13 11:37:20
第十九条 国家奖学金(8000元/人/学年)、国家励志奖学金(5000元/人/学年)、国家助学金(3000元/人/学年)、企业冠名班奖学金等专项奖助学金,按教育部、四川省教育厅和我院相关规定执行。学院还专门设有奖励基金,每年对品学兼优的学生进行奖励。对特困学生学院给予一定的资助。家庭困难的学生也可以在生源当地银行贷款(8000元/人/学年)。
第二十条 根据国家规定,学生入学须交纳学费和住宿费等费用。我院按四川省社会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核定的收费标准收取学杂费。
第二十一条 严格遵守教育部关于招生工作的各项政策和规定,自觉接受社会监督,维护考生合法权益和高考招生工作的信誉。
第二十二条 招生咨询及信息查询:
联系部门:招生就业处
电话:0816-2379161 13778008829
传真:0816-2379161
网址:www.scavtc.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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