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政法职业学院2018招生简章[助学政策]

辽宁政法职业学院 2018-08-13 13:44:48

学生因故退学或提前结束学业的,根据学生实际学习时间,按月计退剩余的学费和住宿费。

3.给予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及有关程序

对于家庭困难的学生,学校执行辽宁省相关文件,为学生提供助学金;对申请贷款的学生执行辽宁省教育厅关于申请贷学金的文件,为学生服务。

学院对贫困生实行国家奖学金、国家助学金、政府奖学金和学院临时困难补助制度,用于奖励品学兼优的学生,资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顺利完成学业。评选条件、奖励金额及比例按照当年国家和辽宁省以及学院的有关文件规定执行。目前执行标准为:国家奖学金8000元/生/年
省政府奖学金8000元/生/年
励志奖学金5000元/生/年
国家一等助学金4000元/生/年
国家二等助学金2500元/生/年
学院临时困难补助按照当年学院有关文件规定执行。

六、国际交流与合作方面说明(无)


高考招生简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