毕节医专2018招生简章[入学须知]

毕节医学高等专科学校 2018-08-15 10:48:35

六、学历证书和职业技能等级证书颁发

1.学生在规定的年限内,修完教学计划规定的内容,达到毕业要求,颁发经教育部学籍、学历电子注册的毕节医学高等专科学校专科毕业证书,并以此具印。

2.学生通过职业技能培训和鉴定,成绩合格,由国家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颁发国家职业资格证书。

七、就业方式

学生毕业后按照国家和地方政府就业指导政策以及就业市场的需求状况自主择业。

八、招生组织机构

1.在省级招生委员会的统一领导下,学校成立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由校长担任组长,主管招生的副校长担任副组长,下设招生办公室在招生就业处,由处长担任办公室主任,负责招生日常工作。

2.建立健全招生工作监督机制,由学校纪委负责对招生工作实施监督,全程监督与指导招生工作,保证招生工作的公平、公正、透明,实施“阳光招生工程”。

九、录取通知书发放

高考录取全部结束后,学校根据贵州省招生考试院核准备案的录取考生名单填写录取通知书,加盖毕节医学高等专科学校招生录取专用印章,经邮政特快专递寄送到录取考生预留接收通知书通讯地址。

十、联系方式

招生咨询:0857-2162861 0857-2162863

学校地址:毕节市金海湖新区职教城

邮 编:551700

网 址:www.bijiemc.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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