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艺术设计职业学院2018招生简章[入学须知]
山东艺术设计职业学院 2018-08-15 12:34:28
第五章 收、退费标准及助学政策
第十九条收费标准
我院2018级新生学费标准按照省物价、财政、教育有关规定执行。第二十条 退费标准
学生入学后因故退学,退学退费标准按照山东省教育厅等七部门下发的鲁教财字〔2010〕27号文件中的有关规定执行。
第二十一条助学政策
我院符合条件的普通全日制学历教育专科段在校生依法享受国家奖学金(8000元/生)、国家励志奖学金(5000元/生)、国家助学金(3000元/生)、国家助学贷款(6000元/生)、退役士兵教育资助(6000元/生)、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学费补偿贷款代偿及学费资助(6000元/生)、山东省政府奖学金(6000元/生)、山东省政府励志奖学金(5000元/生)等政府奖助学金、各级学院奖学金及勤工助学岗位安置等资助政策。
各类助学政策评选办法,依据当年各级政策文件执行。
第六章 毕业证书
第二十二条 学生学习期满,符合山东艺术设计职业学院学籍管理规定中载明的毕业条件时,颁发山东艺术设计职业学院普通高等教育专科毕业证书,教育部电子注册,国家承认学历。毕业后由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高校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签发《报到证》,享受普通高校大专毕业生待遇。专升本按当年省教育厅的有关文件规定执行。
第七章 附则
第二十三条我院不委托任何机构和个人代理招生工作。对以我院名义进行非法招生宣传等活动的机构或个人,依法保留追究其刑事及民事责任的权利。
学院网址:http://www.sysy.com.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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