潍坊工程职业学院2018招生简章[入学须知]
潍坊工程职业学院 2018-08-15 15:10:28
第十九条 退学学费规定:退学退费标准按照鲁政办发【2008】65号文件中的有关规定执行。
第二十条 激励、助学政策:
学校通过“奖、勤、助、减、贷”等多种形式开辟“绿色通道”,履行“绝不让一名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辍学”的庄严承诺。
(一)奖助学金项目:国家奖学金(每学年8000元/人)、国家励志奖学金(每学年5000元/人)、山东省政府奖学金(每学年6000元/人)、省政府励志奖学金(每学年5000元/人)、国家助学金(每人每学年2000—4000元,占学生总数的14%左右)、优秀学生奖学金(一等奖学金1000元/人、二等奖学金800元/人、三等奖学金500元/人),总奖助面达到30%以上。
(二)学院设立勤工助学岗位和贫困生救助基金,对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协助其在生源所在地办理助学贷款手续等,帮助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顺利完成学业。
第二十一条 颁发学历证书的学校名称及证书种类:潍坊工程职业学院普通高等教育专科学历证书。
第二十二条 招生计划以实际各省报考指南公布为准。
第二十三条 本章程若有与上级有关政策不一致之处,以国家和上级有关政策为准。未尽事宜,按上级有关规定执行。
第二十四条 本章程由潍坊工程职业学院负责解释。
第二十五条 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山东省青州市云门山南路8979号
联系电话:0536—3276312 3276917
学院网址:http://www.wfec.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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