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文化艺术职业学院2018招生简章

重庆文化艺术职业学院 2018-08-16 09:15:38

2018年重庆文化艺术职业学院招生章程

一、制定依据

为规范招生工作,切实维护学校和考生的合法权益,确保学校招生工作顺利进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重庆文化艺术职业学院大学章程》和教育主管部门有关政策和规定,结合我院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章程。

二、学校全称

重庆文化艺术职业学院 (院校代码:14482)

三、办学类型和层次

全日制高等职业院校(专科)

四、办学性质

公办

五、学院概况

六、报考条件

1.符合高考报名条件的应往届高中毕业生或具有同等学历的艺术生和普通文理科考生。

2.外语语种要求:外语语种不限,但学生进校后外语语种均以英语安排教学,不安排其他外语语种的教学。

3.身体健康状况的要求:执行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中的有关规定。

4.报考我院考生须参加全国普通高校招生考试。其中艺术类考生还需参加所在省(直辖市、自治区)招生办公室统一组织的专业考试或参加经生源地省级招生办公室认可的院校组织的专业考试,且成绩合格并取得专业合格证。

5.报考师范专业的考生,除符合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有关补充规定外,还应参照相关省市教师资格认定体检标准,如身体健康状况不符合相关要求,建议慎重考虑是否报考师范专业。

七、招生计划

学院依据重庆市教委下达的全日制普通高校招生计划,制定本院的分省分专业招生来源计划,2018年面向四川、贵州、云南、河南、湖北、陕西、甘肃、广西招生。具体分专业招生计详见各省(直辖市、自治区)的招生考试部门向社会公布的招考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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