川南幼师2018招生简章[入学须知]
川南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 2018-08-16 10:22:57
第十八条 新生入学后,根据招生政策和录取标准进行全面复查,凡不符合条件或有舞弊行为者,一律取消入学资格。
第十九条 考生可通过省考试院和学校等官方网站查询录取结果。
第五章 收费标准及其它
第二十条 收费标准:我校按四川省有关部门备案的收费标准收取学费和住宿费等,在公布招生计划的同时公布收费标准。
第二十一条 奖、贷、助学措施:为保证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顺利完成学业,学校设有奖学金、助学金、勤工俭学岗位、临时困难补助等多项资助措施,为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申请助学贷款提供各种资助。鼓励学生申请生源地助学贷款。
第二十二条 本章程发布以后若与国家法律、法规和教育部有关政策有不相适应之处,以国家法律、法规和教育部有关政策为准。
第二十三条 新生凭我校寄发的录取通知书,按规定时间,带上准考证、身份证到校报到,若不能按时到校报到须向我校教务处提出书面申请,经同意后方可延期报到。对未经学校同意,逾期不报到的考生,视为自行放弃入学资格。
第二十四条 联系方式
咨询电话:0832——5908888 59088185925833
传真:0832——5908818
学校网址:www.cnyz.edu.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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