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资源与环境保护职业学院2018招生简章[助学政策]

重庆资源与环境保护职业学院 2018-08-16 10:51:10

第五章学历证书的颁发

第二十三条我院学生规定年限内修完学院规定的课程,达到毕业要求,将发给由教育部网上电子注册、国家认可的重庆资源与环境保护职业学院全日制普通高职(专科)毕业证书。

第六章奖贷学金、学费及住宿费

第二十四条按国家有关规定,符合条件学生可申请获得以下奖助:

(一)在校生国家奖助学金:国家奖(助)学金(国家奖学金8000元/生.年,国家励志奖学金5000元/生.年,一等助学金4000元/生.年、二等助学金3000元/生.年、三等助学金2000元/生.年)。

(二)当年录取的家庭经济困难的新生,入学前凭录取通知书,可在已经开通生源地信用贷款的家庭所在市(县、区)教育行政管理部门下属的学生资助管理中心申请办理生源地信用贷款。(以上各项具体评发政策按教育部和学院文件规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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