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工程职业学院2018招生简章[入学须知]
贵州工程职业学院 2018-08-16 10:57:21
第十二条 奖励及资助(按国家相关政策规定执行,用于奖励品学兼优学生和资助贫困学生完成学业)。
国家奖学金:学费8000元/生/年;
国家励志奖学金:学费5000元/生/年;
国家助学金:一档3500元/生/年;
二档3000元/生/年;
三档学费2500元/生/年;
精准扶贫资助:3500元/生/年;
国家助学贷款: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可在生源所在地向当地学生资助管理中心申请生源地助学贷款。学生在校就读期间的贷款利息由国家财政偿还,毕业后的贷款利息和本金由学生本人负责偿还。
国家资助政策详见《高等学校学生资助政策简介》。
第七章 毕业证书发放
第十三条 学生在规定的年限内,修完教学计划规定的内容,达到毕业要求,发给国家承认学历的、经教育部学籍、学历电子注册的贵州工程职业学院高职(专科)毕业证书,并以此具印。
第八章 附则
第十四条 本章程如与国家法律、法规、规章、规范和上级有关政策相抵触,以国家法律、法规、规章、规范和上级有关政策为准。
第十五条 本章程由贵州工程职业学院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自公布之日起执行。
第十六条 联系方式
电话:0856-86567018656006
传真:0856-8656701
邮编:565200
网址:http://www.gzieu.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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